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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夫約舊愛纏綿!妻請徵信捉姦
  •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/北市報導 2014/01/09 發佈

    南部的55歲男子,在學時交了一個女朋友,互相愛慕,畢業後各奔東西。 某次在北部異地重逢,竟約炮開房間嘿咻。 沒想到妻子請徵信社跟監並捉姦在床,法院依通姦罪判處男子徒刑3月、舊愛2月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男子跟舊愛原本都是南部人,且在學時是同班同學,彼此傾心,後來沒在一起, 且彼此都有家室,直到去年2人在北部巧遇,再度擦出愛的火苗。

    去年7月中,晚上9點,2人到台北市一家汽車賓館開房間,男子妻與徵信人員還有員警捉姦, 當場查獲2人共處一室,並扣得使用過的保險套及衛生紙團。

    法官調查,男子曾有業務過失致死前科,為有配偶之人,竟不對配偶忠誠,破壞夫妻間對婚姻的信賴與歸屬感; 女子則明知男子有配偶,竟仍相姦,破壞對方家庭和諧。

    儘管2人犯後坦承犯行,然而女子始終無意願與男子妻談和解事宜,男子則經5次與妻子商談無結果,也無意再談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