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台東報導 NOWnews – 2012年3月5日
日前一名男子因懷疑妻子「紅杏出牆」,夥同徵信社人員欲進行「抓猴」,男子和徵信社人員一路跟蹤到汽車旅館,男子闖入房間後發現妻子和外遇對象同床,妻子僅?內衣褲,對方則是一絲不掛,男子一怒之下還當場將2人的衣物「沒收」,並阻止2人對外通訊。不但當時並未起出保險套和衛生紙,妻子獲不起訴,男子反而因強制罪而吃上官司。
這起男子「抓姦」不成,反而吃上強制罪官司的案例,發生在98年11月2日。家住台南市的陳姓男子,和妻子感情不睦,事後發現妻子外遇,並從中得之妻子將與外遇對象前往台東出遊,並預計投宿台東市區的一間汽車旅館。
陳男隨即找來徵信社人員,並提前進駐旅館,特別安排住在妻子的房間隔壁,準備時間一到來「抓猴」。到了隔日凌晨,陳男和徵信社人員發現妻子房間「有動靜」,於是破門而入。陳男當場發現妻子身上僅著內衣褲,外遇男則是全身一絲不掛,兩人一起窩在棉被內,陳男見狀當場將2人的衣物「沒收」。
除了將衣物沒收,徵信社人員還控制2人的對外通話管道,陳男在現場錄影蒐證,事後控告妻子與男子通姦。但現場並未發現沾有兩人體液的證物,且保險套也都未拆封使用,因此陳妻與男子通姦獲不起訴處分。妻子反控丈夫和徵信社人員強制罪,妨害他們自由,男子則辯稱是為了保留通姦證據,法官審理後認為通姦罪的刑責較強制罪輕,法益衡量上,強制罪的侵害法益遠大於通姦罪的保護法意,因此判處陳男和徵信社人員3至4個月有期徒刑。